发布时间:2026-04-14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编辑: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财务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资助中心的工作要求,经各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下述学生可享受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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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