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湖北省有关岗位设置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08〕17号)、《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后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武人社发〔2011〕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合理设岗原则;
(二)按岗聘用,优化结构原则;
(三)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范围及对象
本实施方案涵盖的范围是2015年11月1日在编在岗教职工,凡是符合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的上述人员均可参与此次竞聘。
三、岗位情况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目前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依照《关于我校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暂行意见》(武软工职人〔2012〕20号)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及空岗情况
市人社局核定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数、已聘专业技术人员数、空岗数见下表:
|
| 高级岗位
| 中级岗位
| 初级岗位
| 合计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小计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小计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小计
|
|
核准专技
岗位数
|
| 0
| 29
| 29
| 58
| 59
| 175
| 70
| 94
| 70
| 234
| 88
| 88
| 0
| 176
| 585
|
已聘任岗位数
|
| 3
| 10
| 20
| 54
| 70
| 157
| 48
| 90
| 112
| 250
| 83
| 24
| 1
| 108
| 515
|
空岗数
|
| -3
| 19
| 9
| 4
| -11
| 18
| 22
| 4
| -42
| -16
| 5
| 64
| -1
| 68
| 70
|
(三)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分配情况
原则上教师岗位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空岗数7:3比例进行分配。
四、岗位竞聘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胡大平,组长:马蜂。副组长:郭友鹏、郑瑛、王路群。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万国邦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2.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投诉与申诉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岗位竞聘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工作组挂靠在工会。
3.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岗位竞聘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舞弊行为等。工作组挂靠在纪委。
(二)竞聘条件
1.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依我校《教师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2)执行。
2.按照学校《关于我校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暂行意见》,岗职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此次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仍在原管理岗位的过渡期保护人员,其专业技术等级不得晋升,但可采取本人申请并经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转到相应专技岗位后方可参与岗位竞聘。
原执行工勤技能岗位工资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可以参与此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或十级岗位竞聘。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两类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分配数量及比例,在同比例、同条件、同程序的前提下,参与分级竞聘,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竞聘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