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安排,今年秋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9月份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符合申报条件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副教授、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者、师范专业可免)合格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9月26 日 地点待定
请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于9月19日之前将表格“2012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填写完整之后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逾期视为放弃。
测试内容:专任教师选取申请任教学科一门课说课,限时15分钟;辅导员以“新时代雷锋精神”或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进行演讲,限时15分钟。
2、个人网上报名
10月1日-10月15日。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下载请登录湖北教师教育网http://jsjy.e21.cn/,也可以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入网站。
3、现场确认
时间:10月8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地点:组织人事处208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由院系部书记填写);
(7)体检表1份(学院统一指定的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体检时须贴上照片加盖骑缝章,体检完规定的项目,并按规定附化验单和心电图检测结果);
(8)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9)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10)由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的教学课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11)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2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xls
(新)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