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做好博士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博士资助对象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享受资助经费的博士必须是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博士资助对象是指在单位从事科研、开发、管理工作的博士。
(三)申报项目应为在研项目,重点包括:生命健康、智能制造、通信技术等。
(四)已享受过资助的博士,不可再次申报博士资助。
二、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请,说明博士的科研、开发方向、使用资助经费的目标以及博士的经济生活待遇,申请资助经费的标准(电子版发至376629732@qq.com);
(二)《博士生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博士资助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376629732@qq.com);
(三)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博士须提供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学术著作情况;
(五)在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六)科研成果证书及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3年以上);
(八)单位性质及成立的批件。
具体申请事宜,请在http://www.whrsj.gov.cn 博士资助业务指南、www.whbys.gov.cn首页查看。
请按照附件2:博士资助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目录中的第一项不装订),所有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208办公室,联系电话:81655862。
附件1:博士生资助经费申请表;
附件2:博士资助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3:博士学术著作情况;
附件4:博士资助材料信息汇总表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