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或教育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三、推荐名额
楚天园丁奖全省拟表彰80名,其中高校19名,我校可推荐1人申报。
四、材料要求
1.“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湖北省农村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2.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以上材料请于7月19日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2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87996152,15972066177
附件1: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docx
附件2:推 荐 人 选 汇 总 表.docx
附件3:关于做好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2号).pdf
组织人事处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