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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打造和谐校园”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2-08-26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员工们:

 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大家的心愿。武汉是我们共同的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武汉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作为高校,更应成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示范单位。为此,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号召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投入争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为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尽一份责,在此谨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从我做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广大师生员工应该秉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精神;切实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遵守校纪校规,共同营造文明校风。

从我做起,做知礼行礼的模范。广大师生员工要讲文明、讲礼貌,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努力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谈吐文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市民形象。

从我做起,做保护环境的模范。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开展清洁行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滥画,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营造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

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氛围,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正确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培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关系。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发扬武软人崇尚文明的优良传统,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武汉而努力!

知晓又践行 文明又时尚

武 汉城 市 精 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志 愿服 务 理 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武汉市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黄来女、王争艳、孙东林、董明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武汉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武汉振兴武汉尊重科学提高文化

爱护公物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说话

敬爱爱幼邻里和谐讲究卫生植树栽花

移风易俗婚丧简办志愿服务 热心公益

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倒乱扔废弃物

3、不乱贴乱画   4、不乱停乱放车辆

5、不乱穿马路   6、不乱搭乱盖

7、不损坏公共设施8、不损害花草树木

9、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0、不说脏话粗话

“四 倡 五 治”:

倡导:“有序排队、礼貌让座、热情引路、文明用语”

整治:“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抛杂物”

文 明礼 貌 用 语:您好谢谢 请问请坐 对不起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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