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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教师导师制及2020年新教师导师制半年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新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武软工职人〔2017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对202011月以来新进教师实施导师制,对2020年实施的新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半年期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011月以来新入职的、没有系统地承担过高校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实训教师)实施导师制;

20209月签订《新教师导师制协议书》的新教师和导师开展半年期考核验收。

二、具体要求

(一)2021年新教师导师制

1.制定培养计划

时间:即日起至2021312

各相关学院根据新入职人员情况,为新进教师选配指导老师,并制定培养计划。请各相关学院于312日前,将《2021年度新教师导师制花名册》、《新教师导师制协议》、《新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附件1-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2办公室,附件1还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2.开展指导工作

时间:202103-202201

各学院按照培养计划开展相关培养工作,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指导新教师熟悉教材、撰写教案、制定教学计划,通过听评课等途径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并掌握教学方法、教学特点和教学规律,提高新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

2)指导新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帮助新教师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力争在聘期内指导新教师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

3)向学校汇报指导情况以及新教师的成长发展情况。

3.考核评价

时间:20219月,202203

新教师导师制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第二学期的考核与一年期考核合并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指导过程的考核,主要抽查教案批改、听评课以及《新教师导师制指导日志》(附件4)等指导过程性材料;

2)对于新教师的考核,重点考核其教学工作,考核结果参照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3)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主要依据指导教师一年来对新教师指导的次数、指导成效等进行考核。

(二)2020年新教师导师制考核

导师制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新教师导师制验收考核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附件5),同时提供期间新教师和导师双方的教案批改、听评课表、指导日志等指导过程性材料。

2.新教师提交一份书面总结报告,全面总结个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的成长情况以及未来3年的发展规划,并单独附上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所有成果目录(附件6)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总结报告须新教师本人签字,成果目录须新教师本人签字,指导教师、学院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成果目录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须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3.指导教师提交一份新教师培养情况的工作报告,对新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情况做分析评价和鉴定并对后续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总结报告须指导教师本人签字,学院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新教师导师制考核结果花名册》(附件7)(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于312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12室,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87996152

 

 

组织人事处(统战部)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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