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我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特开展“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职在岗的教师,能独立承担2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二、认定标准
武软工职人[2013]18号(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5日—6日 组织动员。各院部根据认定标准以及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进行认定,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11月5日—11日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花名册(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11月12日—14日 院部审核推荐,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包括认定申请表、支撑材料、部门汇总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集中送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208办公室。
(四)11月18日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并报请校党委会审定。
(五)11月18日—22日 公示发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授予“双师素质”教师称号。
附件:
附件1:双师素质认定标准.doc
附件2: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双师素质认定花名册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