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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院:

为更好地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吸收境外先进教育理念、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校将组织选派优秀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及时间

交流学校:台湾东南科技大学(新北市深坑区)

时间:2014-2015-1学期(2014年9月- 2015年1月)

二、交流方式

采取短期进修的方式,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学生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学校对于相应专业课程的要求,到台方学校对应的各系(所)进行随班学习,选修对口专业的课程;另外,可依照个人兴趣跨科系修课。我校承认交流生在台方学校所获得的学分,即在台修满16个学分可替换本校对应学期的全部学分。

三、交流生名额

根据在校生人数1000:1的比例,全校名额共计13人。各院分配名额为:计算机学院3人、机械工程学院2人、电子工程学院2人、汽车工程学院1人、商学院3人、艺术与传媒学院1人、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1人

四、选拔标准

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标准详见《公费交流生评选细则》(附件1)

五、交流生选拔流程

1.各院宣传动员,组织学生预报名。

2.各院产生26名候选对象(其中:计算机学院6人、机械工程学院4人、电子工程学院4人、汽车工程学院2人、商学院6人、艺术与传媒学院2人、环境与生化工程学院2人),并填报《公费交流生申报表》(附件2)。

3.各院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4.校企合作处组织候选人笔试,确定建议名单,报送学校批示。

5.校园网站公示赴台人员建议名单。

六、费用和资助:

我校将为每位公费交换生承担一学期的学费(新台币40,000元,约合人民币8340元)、住宿费(新台币9750元,约合人民币2033元)、往返台湾直飞机票费(约人民币3000元),学生自行承担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学生赴台交流期间仍需正常交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

七、选派工作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参加部门

6月6日-12日

各院对学生进行宣传,组织学生预报名

各院 

6月16日上午10:00

各院报名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各院

6月16日下午2:00 

候选人笔试 

校企合作处

6月18日

确定赴台学生建议名单,报送学校批示

校企合作处

6月19日-21日

校内公示

6月23日

将交换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台方学校,办理赴台相关手续。

校企合作处

 

校企合作处 

2014年6月4日

附件:

公费交流生评选细则.doc

公费交流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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