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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评选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发展,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纪委会研究报校党委同意,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我校33个院、系、部以及职能部门中评选产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在我校党员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比较完善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廉政工作制度。

2.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活动,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有计划、有落实、有特色,有实效。

3.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务实,能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群众满意度高。

4.行政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强,能按照《廉政责任书》要求,积极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成果、有创新。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1)本部门人员有违纪问题受到查处;

(2)职称评定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3)教学中有违章现象;

(4)有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生;

(5)其它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

(二)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宗旨积极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业务能力强。熟悉相关纪检监察要求,政策水平较高,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

3.工作作风正。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强,作风顽强,讲求实效,开拓创新。

4.组织纪律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模范遵守党纪法规,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1)有违纪违法行为;

(2)职称评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教学中有违章行为。

(4)其它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步骤

1.在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应与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结合起来。

2.评选活动以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可在全校33个部门中推荐10个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每个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可在本单位内推荐1名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

3.各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意见。

4.各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接通知后,要尽快安排评选活动事宜,各党总支(机关联合支部)推荐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5.“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经基层推荐、纪委讨论同意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要填写,“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登记表”,并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校 纪 委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1.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登记表.doc

2.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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