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2年的各项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决定于近期对全校33个部门进行201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单位、部门(共33个)
二、考核等次
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分“先进部门”、“达标部门”、“未达标部门”三个等次,按以下标准进行考评:
(一)未达标部门:必达目标或共性目标中有一项未完成。
(二)达标部门:完成必达目标和共性目标。
(三)先进部门:完成必达目标、共性目标,完成争取目标。
三、考核步骤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所有指标,逐条进行自评。自评时,要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并对指标的完成情况作出简要文字说明。
自评情况于1月10日(周四)上午前发至党政办李启望(liqiwang77@126.com,18071103685)
(二)2012年1月11日,召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三)寒假前,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各部门、各单位考核等次。
特此通知
目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