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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10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即日起至5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承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学校),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519-5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过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12办公室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87996152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见附件1):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手写签名);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

4. 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使用1A4纸正反打印;(体检医院见附件2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8.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人员无需提交。



组织人事处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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