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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首席技师遴选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首席技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97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第四届湖北省首席技师遴选对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第四届湖北省首席技师遴选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并获得过武汉市首席技师或武汉市技能大师以上荣誉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湖北省首席技师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

(二)在近5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手”或“湖北工匠”“湖北技能大师”“湖北技能手”“楚天名匠”等称号,或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的技能人才。

(三)刻苦专研技术,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的技术特长,总结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销售记录。

(四)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在生产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了本行业、本工种关键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推动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首席技师申报表》一式3份(附免冠照片)。

(二)《湖北省首席技师申报汇总表》

(三)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附电子版),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四)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纸质版、PDF扫描版以及word版(含JPG免冠照片)。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省、市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技能成才的积极性。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1024日上午12:00前交至组织人事处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shisama12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平、张亚丽

联系电话:8799615281655864

组织人事处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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