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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09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经市委研究同意,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中选拔1名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人选。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武汉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组[201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办事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真正把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符合岗位要求的干部选拔出来,努力形成“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条件资格

根据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结构配备要求,结合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选拔的人员,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大局观念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2、组织协调能力强。干事创业,务实创新,视野比较开阔,进取意识比较强,能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力度比较大;

3、工作实绩突出。思路清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市委的决策部署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熟悉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有胜任拟任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履职能力较强;

4、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

此外,参加选拔的人选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且任正处级职务满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196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三、方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发布公告。4月9日上午,制定并下发《关于选拔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的公告》,明确选拔的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和有关要求。

2、个人报名。凡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并填写相关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下午4:00。

3、资格审查。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正式公布参加选拔人员名单。

报名参加选拔人员超过10人的,先组织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确定3-5名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程序(工作实事登记、民主评价、基本能力测试)确定考察人选;报名参加选拔人员少于10人,采取工作实事登记、民主评价、民主推荐、基本能力测试等竞争性选拔程序,综合分析确定考察人选。

(二)实事登记和公示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组织参加选拔人员填写《主要工作实事登记表》,参加选拔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明扼要的原则,填报个人近三年最满意的10件工作实事(每件表述一般不超过150字),同时提供反映工作成效的实据材料,以及了解工作实事的人员和服务对象、受益群体的范围及代表性人员名单。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将参加选拔人员填写的《主要工作实事登记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

召开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干部会议,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四)民主评价

参加民主推荐的干部通过武汉组工网对参加选拔人员的主要工作实事、德的表现情况和干事创业情况进行民主评价。

(五)基本能力测试 (150分钟)

组织参加选拔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拔人员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共同组织实施。

(六)综合分析

根据民主评价推荐和基本能力测试结果,市委组织部对参加选拔人员的工作实绩、德的表现、干事创业表现、岗位匹配度、能力测试、履职情况等进行量化综合分析。

(七)确定考察人选并考察

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分析结果,确定排名靠前人选反馈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集体研究,按一定比例提出差额或等额考察建议人选(对综合评价意见一致的,可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了解近3年所做的工作实事,取得的工作实绩、实效。

(八)研究确定拟任建议人选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的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建议人选,正式向市委呈报(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程序呈报市委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选拔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进行。凡参加选拔的人员要正确对待选拔工作,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参加选拔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选拔任用报名表》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副院(校)长选拔任用报名表.doc

                      

中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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