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划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自费赴台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吸收境外先进教育理念、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校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台自费交流学习,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交流学校及学习时间:

交流学校:台湾东南科技大学(新北市)

                    台湾侨光科技大学(台中市)

时间为一学期(2016年2月- 2016年7月)

二、交流方式

主要采取短期进修学习的方式,时间为一学期(五个月),学生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专业课程要求,选择对应交流学校的系(所)进行随班学习。另外,还可依照自身兴趣跨科系修课。我校承认交流生在交流学校进修课程的全部学分,同时交流生必须在交流学校至少修满16个学分方可替换我校对应学期的全部学分。

三、自费交流生名额

全校范围内选派名额为9人,学院和专业不限。

四、选拔标准

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

五、自费交流生选派流程

1.各院向学生宣传动员赴台交流,凡有意愿的学生可直接去校企合作处(综合楼507办公室)找毛老师咨询赴台交流具体事宜;

2.报名截止日:2015年11月30日;

3.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至综合楼507办公室找毛老师填表;

4.校企合作处负责教师统一组织学生办理赴台手续和预订机票。

六、费用:

台湾东南科技大学一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新台币50,000元,约合人民币9800元)、往返台湾机票费3000元、入台证件申请费125元、医疗保险费500元等;在台期间生活费每月约1500元。

台湾侨光科技大学一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新台币45,750元,约合人民币8900元)、往返台湾机票费3000元、入台证件申请费125元、医疗保险费500元等;在台期间生活费每月约1500元。

学生赴台交流期间仍需正常交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

七、申请咨询

电话:81655815      联系人:毛老师

 

 

 

校企合作处   

2015年11月 11 日

Copyright 2018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