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党政办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招才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省级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18〕69 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选拔程序要求,经个人自荐、部门推荐、专家评议推荐、校党委审定,拟推荐:
李红艳同志参选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
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五日内向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1655862;
纪委(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81655858。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