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不断完善和强化培训的组织管理与考核,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4年境内外培训成果转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1-2014年期间,参加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学校组织的境内外培训教师所取得的成果案例。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内容
以参加的培训项目为依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以典型事例系统总结培训后在教育管理、教学技能、教学创新、教学实效、专业(学科、课程)建设、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包括具体做法、实施效果等内容。
(二)基本要求
1、相关性。案例是学习培训成果的转化应用,与当时培训学习专题有直接关系。
2、原创性。案例是个人原创,内容和形式具有独特个性。
3、创新性。案例以学习培训内容为基础,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在某项工作、某个领域或环节有所突破。
4、效益性。案例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发展趋势较好,有取得较好成效的潜力。
5、推广性。案例具有广泛认可度,可操作性较强,可推广解决类似或相关问题。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3月18日-20日)。各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案例征集活动。
(二)个人申报、部门推荐(3月21-6月30日)。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境内外培训成果转化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由各部门集中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学校评审(7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获奖情况报请校党委会审定。审定名单经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应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同时将获奖案例汇编成册。
附件:境内外培训成果转化优秀案例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