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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武汉职业教育名师和江城技能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1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市职业教育名师和江城技能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武汉职业教育名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教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中级以上其他专业技术证书的“双师型”教师,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3.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教龄满15年以上。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不少于400课时。校级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4.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学风格独到,教学能力为同行所公认。教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主编(审)公开出版教材,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等各种科研成果5项以上。

5.培养的学生中具有社会公认的成才典型,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6.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所指导的中青年教师取得同行公认的教学与研究成果。

7.在全市相关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二)江城技能名师

长期承担学校兼职教学任务,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或生产一线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国家、省、市技术能手。

1.热爱祖国,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

2.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或生产一线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务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名师),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学方法。

3.由学校公开招聘,承担学校兼职教学任务,聘期5年以上。

4.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全身心投入学校相关专业实训教学工作,保证聘期内每学年在学校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或上课120学时左右。

5.完整、系统地讲授一门专业实践技能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技能。

6.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目标提出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7.参加本专业“双师型”结构和“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建设,参与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推荐名额

我校此次评选活动共推荐武汉职业教育名师1—2人,江城技能名师1—2人。

三、时间安排

(一)8月5日教师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兼职教师对照评选办法进行自我推荐,并于8月5日当天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4办公室:

1.《2012年度武汉职业教育名师申报表》(一式16份,电子表格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2.《2012年度江城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6份,电子表格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3.武汉职业教育名师申报附件材料提供的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编设目录。附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含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其中,教科研成果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教学情况证明材料请自行与学校教务处联系办理签字盖章事宜。

江城技能名师申报附件材料提供的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编设目录。附件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近5年兼职课程安排表、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其中,教科研成果同时要求提供原件;教学情况证明材料请自行与学校教务处联系办理签字盖章事宜。

有关数字、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731日。

(二)8月6日 学校推荐。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对自荐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三)8月6—10日 学校公示。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附件1-2012年度武汉职业教育名师申报表.doc

附件2-2012年度江城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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