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教学用计算机30台
二、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通过国家"3C"认证和被列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证明;供应商为货物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3年12月5日上午8:--11:30下午2:00—4:00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行政楼221室)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郑春梅,联系电话:87996670
四、其他事项
请于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以前将投标书送达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行政楼221室),联系人:郑春梅,联系电话:87996670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财务资产处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