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师司【2013】88号),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系统的全国联网和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按照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和《关于做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要求,特制订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采集范围对象
全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含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
二、采集流程

三、工作部署和培训
1.10月15日上午 召开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培训会,参会人员为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
2. 10月16日—10月21日 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填写“信息采集表”。
3.10月22日 各部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采集表”交至组织人事处。
3. 10月24日—10月28日 组织人事处填写“信息采集表”中的劳资信息,并进行审核并汇总。
4. 10月29日 组织人事处上报数据至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国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采集教职工基础信息工作,覆盖面大,对象复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同时也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对此提出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部门会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教学教辅及后勤部门要成立专班,其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部门方案并通知到每位教职工,严格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2.要确保数据准确。各部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对照采集表中的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可在学校网站中进行查询)以及组织人事处提供教职工基本信息表进行填写,如存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岗位类别、岗位等级等不符的情况,本人可带相关资料到组织人事处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
3.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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