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出现的问题,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的办学氛围,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
校领导接待日每两周一次,时间为星期四上午9:00-11:00(法定假日除外),具体安排查阅校园网“周安排”。接待地点设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接待水平,来访人员可在接待日前向党政办预约登记,告知反映的主要问题。
联系人:张世清 电话:027-81655878 13871526668
二、接待人员
接待人员由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各一名组成,校领导主持。主持接待人可根据需要,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接待。当值接待主持人因出差不能参加接待的,由下一接待组负责接待工作。
三、接待对象和内容
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接待,倾听各类意见和建议,接受各类咨询,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四、接待受理问题的处理落实
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要向上级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待上级部门明确后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反馈给来访者。
五、工作纪律
来访人员要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尊重领导,严禁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协助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接待记录,切实贯彻领导批示精神;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党政办的查询和督办,会同党政办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确保校领导接待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