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按照我校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之一职业基本素养培育体系建设方案,三年建设期内,需建成5门相关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为了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学生职业基本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和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校级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通知》要求,特启动职业基本素养类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二、申报范围
建设课程从下列课程中产生,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编号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立项门数
| 完成时间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 1
| 2013年12月
|
2
| 职业发展教育
| 《职业指导》、
《基本职业素养》
| 1-2
| 2014年6月
|
3
| 身心健康教育
| 《体育》、《心理健康教育》
| 1-2
| 2014年6月
|
4
| 人文素质教育
| 《应用写作》、《公共英语》、《中国语文》、《中国文化》、《社交礼仪》、《影视鉴赏》、《外国文学名著》
| 2
| 2013年12月和2014年6月各建成一门
|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原则上须在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受众面广,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鼓励已获批的精品课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效果和共享能力。
2.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提升学习者职业基本素养为目标,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3.课程资源建设主要包括教学录像、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教案、试题库系统、答疑系统、同步/异步交流平台、素材资源库、仿真实验系统等。
4.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或行政兼课教师,且已任教该课程3学期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四、申报流程
1.各课程团队完成课程申报材料(附件1),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该课程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2.4月15日,系部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职业基本素养项目之课程体系建设组(联系人:魏杰;联系电话:87996663),电子稿请发送至905679211@qq.com,逾期不候。由课程体系建设组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4月20日前,教务处和项目组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学校下达立项通知,课程建设全面启动。
五、项目资助
对获批立项的课程,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每门课程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今后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对其中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另行奖励。
六、建设要求
1.团队要求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深厚、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效显著的教师担任。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还应充分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加。团队成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
2.资源要求
(1)申报课程需严格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附件2)进行建设,课程录像原则上至少录制本课程一半学时数,建成后将按照《2012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附件3)进行验收。
(2)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了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3)申报课程应制定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3.知识产权要求
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课程基本资源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七、申报要求
请相关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公共课任课教师按照本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精心组织申报。
若有疑问,请咨询职业基本素养培育体系建设项目之课程体系建设组。
负责人:叶 蓉(87996788,18986125101)
张汉芳(87996590,18995656429)
附件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doc
附件3:2012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
2012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高职).doc
教务处 职业基本素养培育体系项目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