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财务处 编辑:党政办 浏览次数:
由于2019年1月财务处正在进行新旧政府会计制度对接的相关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财务报销只受理以下业务:
1、人员工资
2.、养老保险
3、住房公积金
4、个人所得税
5、教职工公务卡还款
6、关山校区及汉口校区水电费、电话费
7、政府采购及电子商城项目
8、合同付款期在2019年1月的校内采购项目
请老师们交上来单据务必注明经费开支项目,其他报销业务的受理时间,财务处将在下学期另行通知,请教职工相互转告,感谢大家的配合。
财务处(招标中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