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学校定于2015年1月23日—30日举办学习周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活动
| 内容
| 责任部门
| 地点
| 参加人员
|
23日上午
9:00
| 学习周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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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办
| 学术中心1号报告厅
| 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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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
9:00
| 专题学习
| 学生工作
| 学工处
团委
| 学术中心3号报告厅
| 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
|
26日下午
14:00
| 专题学习
| 纪委工作
| 校纪委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校纪委委员、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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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
9:00—10:30
| 各学院、各部门集中学习
| 1、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总结各学院、各部门2014年工作;
3、讨论各学院、各部门2015年计划。
| 各学院
各部门
| 各学院
各部门
| 各学院、各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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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 各总支、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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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总支、机关支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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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
14:00
| 专题学习
| 办公室工作
| 校党政办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校办公室及各学院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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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
| 校财务处
| 综合楼3楼大会议室
| 校财务处及各学院财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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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 校工会
| 行政楼3楼大会议室
| 校工会及工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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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工作
| 后勤管理处
| 4212教室
| 宿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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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
9:00
| 专题学习
| 骨干校建设工作
| 建设办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各项目组组长、副组长,宣传组、成果展示组、资金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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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
9:00
| 总结
| 1、集中辅导
2、交流总结
| 组织人事处
| 学术中心3号报告厅
| 中层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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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习周期间未安排的时间均为自学时间
一、学习方式
本次学习采取“三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相结合。要让学习进大脑,要学习出实效。
二、学习要求
1、全员学,所有教职工全员参加学习;
2、党员干部带头学;要围绕学校十三五长远发展规划、2015年工作目标,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学习要有计划、有安排,形成个人及部门学习计划;
4、学习要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中层以上干部及副教授以上教师每人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并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
三、学习内容
(一)公共理论部分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党的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3、中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
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6、《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7、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8、《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二)业务学习部分
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选定相关业务知识。
3月5日之前提交心得体会,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收取后,交至党政办公室。学校将组织评选优秀心得体会、优秀组织单位,并安排交流心得,对优秀心得编辑成册,在校报、校刊上发表。
党政办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