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落实,促进高校体育的改革发展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决定,我校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11月7日至8日在学校体育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运动会坚持“参与、交流、展示、快乐”的原则,以在我校师生中普遍开展的、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为主,辅以趣味性、表演性项目,淡化名次,突出健身,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性,扩大参与面、覆盖面,掀起全校师生参与全民健身的热潮。
二、各学院要以军运会的成功举办为契机,结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争优活动,掀起校园体育锻炼的群众性热潮。要在积极筹备和参加运动会的同时,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做好选拔组队工作,踊跃报名参加校运动会比赛,力争创造优异成绩,带动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学院(体育工作部)要积极做好竞赛编排、裁判员选派和赛前培训等相关竞赛组织工作。
三、校工会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精神风貌,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建设美丽校园而努力奋斗。
四、各学院、体育学院(体育工作部)、保卫处与总务后勤处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和医务监督工作,制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实行学生健康检查和健康询问,加强竞赛安全、饮食安全,确保所有参赛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六、各参赛学院与部门要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和《湖北省学校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加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端正赛风赛纪,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积极配合体育学院(体育工作部)做好筹备工作。要按照“热烈、简朴、规范”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共同把第十二届运动会办成富有学校体育特色的群众性校园体育活动。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体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