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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99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武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职改办〔201915号)以及《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6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未取得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相应职称的人员,在岗职对应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参加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岗职对应且符合竞聘条件的情况下,可申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此次申报评审及竞聘无需满足现聘专技岗位等级及现聘专技岗位任职年限的要求,其他条件与在编在岗人员相同。

二、岗位设置情况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目前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依照《关于我校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暂行意见》(武软工职人〔201220号)执行。

在编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技十二级至专技四级等九个岗位,专技二、三级岗位由省市统一管理

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设置专技十二级、专技十级、专技七级、专技四级等四个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及空岗情况

市人社局核定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数、已聘专业技术人员数、空岗数见下表:




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小计 八级 九级 十级 小计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未定级 小计
核准专技岗位数

29 29 58 59 175 70 94 70 234 88 88 0 0 176 585
已聘任专技岗位数
2 15 29 58 67 171 64 92 74 230 53 92
24 169 570
空岗数
-2  14 0 0 -8 4 6 2 -4 4 35 -4 0 -24 7 15

三、相关政策

(一)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评审条件参照武软工职人[2019]16号《关于印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

在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聘用讲师、实验师(专技十级),若聘任在专技未定级(拟聘专技十二级)或专技十二级,在校工作满3年,可按照正常晋升直接参加讲师、实验师(专技十级)的评审聘用;

编外聘用制人员申报评审讲师、实验师(专技十级),今年可参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的政策执行:即一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可直接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1.专任教师取得其他系列职称

专任教师在学校任职期间,于2016年及以前取得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以考代评系列等其他系列职称,而目前未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或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可竞聘相应层级的最低岗位等级(比如专技十级、专技七级、专技四级),不可参加层级内上一级别的竞聘(比如专技九级、专技八级、专技六级、专技五级)。

2.2016-2018年度引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

进入学校前已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若聘任在专技未定级(拟聘专技十二级)或专技十二级岗位,可直接参加对应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的竞聘,即参加专技十级、专技七级的竞聘。

3.跨类别竞聘

1)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无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的现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首先竞聘相应层级的最低岗位等级(专技十二级),且应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的任职资格等基本任职条件,并和其他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同时竞聘。竞聘通过后,登记聘任在专技十二级岗位。

曾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现管理岗位人员(非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岗位任职年限满2年,方可竞聘上一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且应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的任职资格等基本任职条件,并与其他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同时竞聘。竞聘通过后,登记聘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符合两类岗位任职条件的可登记在两类岗位。

两类岗位任职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分配数量及比例,在同比例、同条件、同程序的前提下,参与竞聘。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拟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空缺前提下,和其他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同时竞聘。 竞聘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工龄满10年,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满5年;近5年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均在合格档次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不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三)思政课教师参加评审及竞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校在此次评审及竞聘工作中,根据申报情况及空岗数,单设指标。

(四)任职年限及业绩截止时间

按照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时间不得少于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专技八级、专技十一级的任职年限可放宽为1年。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1231日,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30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25-9日 学院(部门)制定工作方案

各学院、各部门组建职称初审推荐及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1)。

(二)125-13日 个人申报、民主测评、初审推荐并报送材料

个人对照相应条件(评审条件见附件78中武软工职人[2019]16号文,竞聘条件后续发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名: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评聘或教师岗位竞聘的向教学归属学院申请,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向所在部门申请。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各学院、相关部门在接受材料的同时,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评聘以及教师岗位竞聘的民主测评可参照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求填写《2016-2018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表》。申报其他专技岗位竞聘的民主测评由所在部门自主进行,并填写《民主测评表》。

各职称初审推荐工作及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参照民主测评结果,严格对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竞聘条件,择优推荐。初审推荐需做好全程记录,推荐结果(即相应的花名册)需由组长、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初审推荐后,学院将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2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

(三)1213-15日 学院(部门)公示推荐人选

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结果公示3天,如有异议1215日前反馈给组织人事处。

(四)1214-15日 材料复核

组织人事处会同科技处、高职教务处、电大教务处进行材料复核。

复核完成后,将复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部门),允许申报人员根据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

科技处、高职教务处、电大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完成复核后,形成复核书面意见,于1216日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2办公室。

(五)1216-18日 公示拟参评人选

组织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名单、《综合材料一览表》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集中上报评委会进行评审。

(六)12月下旬 破格评议并召开评审会议

如评聘推荐人员中有资历破格申报人员,由组织人事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通过后提交校评审会。

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专家对照相应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阅打分,汇报审阅情况,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评委会人数三分之二的,方可通过。推荐过程中需做好全程记录,留存备查。

(七)12月下旬 公示评审及竞聘结果

将评审及竞聘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相关手续办理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办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监督考核

学校成立监督委员会,组长由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党政办公室、教学督导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风行风监督员、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及推荐全过程,受理投诉和举报,以及考核评价评委会专家的工作情况。召开评审会时,由监督委员会派出1-2名委员对评审及推荐工作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是学校贯彻落实省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和质量的重要基础,事关学校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且直接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及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学院、各部门、各职称初审推荐及岗位竞聘工作小组以及相关复核部门应认真学习上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对原件,仔细核查内容,切实做好有关材料的受理、审核、推荐以及复核工作。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全体教职工在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竞聘工作中要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正确对待校内教职工之间的正当竞争。各学院、各部门领导是本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学院、本部门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本次评审以及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职称初审推荐及岗位竞聘工作方案模版

2.申报职称评审及岗位竞聘人员2016-2018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备案表

3.申报职称评审及岗位竞聘人员民主测评表

4.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花名册

5.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花名册

6.学院(部门)需统一提交的材料清单

7.教师系列评聘相关材料

8.实验技术系列评聘相关材料

9.专技岗位竞聘相关材料

10.《关于我校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暂行意见》(武软工职人[2012]20号)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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