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武汉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办法》和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年底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中层干部如实填写《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表》,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402155733@qq.com。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
未经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脱产培训需提交培训学时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参加“武汉干部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www.whce.gov.cn,原始密码:888888)在线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参加在职学习不少于30学时。
三、中层干部通过参加脱产培训、自主选学、在职学习等方式取得学时。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一)脱产培训
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培训,以及参加经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境外培训、国内高校培训、专题研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学习培训,每个有效学习日计8个学时,总学时按培训机构考核确定的干部实际参加学习时间进行计算。
(二)自主选学
1.参加模块课程自主选学,每个学习日计8个学时。
2.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讲座、干部教育“名家论坛”等,每次计4个学时。
3.参加网络在线学习,按照课件设置学时标准计算。一门课程重复学习的,只计一次学时。
(三)在职学习
参加学校开展的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讲座、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每半天计4个学时,全天计8个学时。
(四)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承担讲座、专题报告或大会交流等任务的,双倍计算相应学时。在培训期间的交流发言,不另计算学时。
四、在完成规定学时的基础上,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修各类课程,多学多计学时。
五、干部教育培训结果运用
1.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完成情况记入干部学习培训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检查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保证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达标。
附件:
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