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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2014年“三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未知   编辑: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2014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为凝聚广大女教职工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发挥“半边天”的积极作用,经研究,特举办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

活动安排:

一、举行“庆三八,展活力,健康快乐大家秀”集体跳绳比赛。

1、活动时间:2014年3月6日(周四)下午14:30

2、活动场地:校行政楼前

3、活动议程:

(1)3月6日下午14:10集合

(2)领导致辞

(3)比赛开始

二、各分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和女教职工特点开展活动,校工会将按女教职工(含与学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人员)每人100元活动经费下拨各分工会,各分工会需于活动结束后上报活动报道或图片(3月底前)展示女教职工风采。

三、组织健康体检(时间待定)

附件1:集体跳绳规程

附件2:报名表

校女职工委员会

2014年2月19日

 

附件1:

集体跳绳规程

 

一、比赛时间:三分钟

二、比赛人数:每队8—12人(含2名摆绳员,摆绳员必须是男教职工)

三、比赛规则:

1.跳绳队员必须为女性队员,一经报名,比赛中途不得换人。

2.每队全部参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时间三分钟。跳绳者未通过绳子者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

3.比赛名次以三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多者列前,若累计通过人数相同者,以参赛队平均年龄大者列前。

4.比赛顺序由参赛队领队赛前(3月6日下午1:30工会办公室)抽签决定,若比赛开始时未到场者视为弃权。

四、裁判员

1.比赛设裁判长1名,计时裁判员1名,计数裁判员4名。

2.裁判长有权裁决比赛进行中之争议,警告比赛中不良行为的运动员。对行为表现不当的运动员有权驱逐出场,不准参加比赛。

3.任何情况下,为确保跳绳比赛规则得以遵行,裁判长有权干涉比赛。若认为比赛有失公平,应令重赛,并有权宣布某场比赛结果无效。

五、奖励办法:设团体优胜奖和进取奖若干。

六、报名办法: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名,每个分工会只能报一个参赛队,请各分工会于3月3日以前将名单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附件2: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领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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