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 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申报人原则上除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要求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序前三),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应具有相关企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每5年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3.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推荐名额
全校可推荐1人申报主持“湖北名师工作室”。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2,A4纸张印制,电子稿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2.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A4纸张印制,推荐部门盖章,电子稿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3.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见附件4,A3纸张印制,电子稿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4.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待学校正式确定人选后再提交)
支撑材料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5);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8)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高校限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至申报截止之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初审推荐,并于8月14日之前将材料1-3报送至行政楼212办公室,材料4待学校正式确定人选后再提交。
联系电话:87996152,15972066177。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