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部 门 决 算
2017年10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立足武汉、服务全国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的高中等应用型人才。开办有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中专教育、继续教育、广播电视教育。承办了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及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资格认证、技能鉴定、企业孵化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总编制人数835人,其中:事业编制835人。在职实有人数742人,其中:事业742人。
离退休人员741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722人。
第二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0,914万元,支出总计40,91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72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85万元,占本年收入73.29%;事业收入10,359万元,占本年收入25.32%;其他收入570万元,占本年收入1.3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5万元,占本年支出37.19%;项目支出25,341万元,占本年支出62.81%。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8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77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增加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经费拨款。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0,73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9,9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7%。其中:基本支出15,005万元,项目支出14,98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校园维修改造及文化建设980万元;重点学科及品牌专业建设800万元;数字化校园建设及设备购置57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70万元;普通高校国家资助资金、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等专项资金1,435万元;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补助731万元;高校建设专项4,652万元等。
(一)教育支出。年度预算为28,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校园维修改造及文化建设工程尾款未付。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度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为一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为预算的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6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4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专业骨干教师赴德国“智能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发展专题研讨班”培训,学习德国工业4.0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以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先进经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76.36%;其中:
(1)本年度无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为预算的76.36%,比预算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节约了运行维护费用。其中:租车费69万元;燃料费30万元;维修费44万元;过桥过路费13万元;保险费1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为预算的19.35%,比预算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主要用于校企合作、校际交流、招生宣传、就业指导、专业和科研座谈会等。
2016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其中:大型活动11万元,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学生技能大赛、学生活动、宣传招生工作、推荐学生就业工作等接待工作86批次1,842人次(其中:陪同189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1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外兄弟高校、合作办学企事业单位、中央电大、其他省市电大兄弟单位的接待工作11批次148人次(其中:陪同17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9万元,降低12.7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7万元,增长6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降低8.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0万元,降低62.5%。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我校建设“优质校”国际合作建设任务的要求,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主要用于校际交流、校企合作等。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832.7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6年部门预算资金支出基本执行已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基本合规。我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凝炼学科专业特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积极倡导科研创新,学校竞争力、凝聚力、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所选取的各项指标设定的权重和实际得分,学校2016年学校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为:88.79分,其中:投入指标得分12.00分(满12分),过程管理指标得35.40分(满38分),产出指标得分8.43分(满10分),效益指标得分32.96分(满40分)。根据综合得分,参照《湖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评计分结果级别评定对照表》确定项目考评类型、结果级别,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评价级别为优。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共有车辆4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3.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4.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5.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机构运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以外的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