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师[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教师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学校此次可推荐2名优秀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富有仁爱之心。
2.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具有教师资格,作为专职教师承担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满足基本条件之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学科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将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较好地应用于国家开放大学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起到了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作用。
2.长期在基层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突出的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风格鲜明,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能够有效地引导、激励、督促学生参与学习,教学质量优异。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学生尊重和信赖。
(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入选后如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部门报名,并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2.所在部门推荐。所在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3.学校推荐。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候选人。
4.公示上报。公示推荐结果,按要求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一式一份;
(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汇总表(附近2,部门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一式一份;
(三)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字以内,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四)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材料(四)可在通过推荐之后提供,其他材料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08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18.10.15